居家護理

前言

       

       親人病情逐漸穩定,終於可以出院返家休養,讓您鬆了一口氣,卻也難免感到不安。回家後該如何照顧?日常生活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就醫不便該如何處理?若遇到身體不適,或因行動不便而難以外出就醫,又該如何處理?  
  
面對返家後的照護需求,您不必獨自承擔所有壓力。

        為減少家屬往返醫院與家庭之間的奔波,降低長輩及家屬的照顧負擔,本院提供居家護理及居家醫療專業到府服務;由專業醫療人員依照患者的實際需求,提供適切的照護與健康管理協助,讓患者在熟悉的居家環境中安心休養,也讓家屬在照顧過程中獲得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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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宗旨  💉

✨使病人在家中就能得到良好的照顧✨

✨讓家庭維持既有的功能與生活品質✨

✨減少往返醫院所費的人力與精力✨

✨減少病人因長期住院所引發之合併症✨

✨減少因住院所耗費的龐大醫療費用✨

 
 
服務的對象
符合現行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條件符合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條件
1.居住於住家或照護機構
2.病人自我照顧能力有限,清醒時50%以上;活動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巴氏量表<60分)

3.有明確之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需要服務者
4.罹患慢性病需長期護理或出院後需繼續護理之病人
1.居住於住家(不含照護機構)

2.且經醫師評估有明確醫療需求


3.因失能或疾病特性導致外出就醫不便者

4.護理照護限有護理需求者
 
服務的項目
1.一般身體檢查(如血壓、血糖等測量)、週全性全人評估
2.更換管路-留置尿管及鼻胃管、氣切套管、胃/膀胱造廔管
3.傷口換藥及護理指導、抽痰指導、營養指導、膀胱訓練等。  
4.測血糖、抽血檢驗及代採檢體送檢等
5.提供疾病護理指導及照顧諮詢
6.居家安全評估、輔具器材諮詢
7.社會福利資源諮詢及轉介申請
8.合約醫師訪視及返診聯繫,慢性疾病用藥及症狀評估諮詢,協助藥物整合。
9.提供自費服務(代抽血、代採檢體、腸造口術後護理指導及傷口換藥等)。
 
※與本院家庭醫學科謝銘達醫師合作,提供到宅就醫※
 
居家護理收費標準
◎符合健保收案之個案條件,護理訪視及耗材的部份負擔費用,需自付5 % 。
◎健保給付護理訪視每月兩次為限,醫師訪視至少三個月一次。
◎來回車資以計程車里程數為主(約140~400元) 。
◎榮民、 福保、重大傷病、百歲者免部分負擔。
◎未符合健保收案及給付,可提供自費服務(自費品項:訪視費總額、自費特殊衛材及來回計程車費用)。

 
健保收費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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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項目總額5% 部分負擔
護理訪視費(次)第一類1.一般照護、營養及抽痰護理指導、採取檢體等…
2. 傷口換藥(依實際傷口大小另加計)
1050元52元
護理訪視費(次)第二類一項特殊照護:只更換ㄧ種管路1455元72元
護理訪視費(次)第三類二項特殊照護:更換兩種管路1755元87元
護理訪視費(次)第四類三項特殊照護:更換三種管路2055元102元
醫師訪視費(次)身體評估、醫療諮詢及建議
1553元(1-4人/天) ;600元(5-8人/天)
1553元
600元
77元
30元
特殊衛材矽質尿管94元4元
矽質胃管69元3元
氣切管341元 17 元
 特殊衛材部分負擔依中央健康保險署之規定收費標準,居家訪視服務若需使用特殊材料時,應由個案或家屬自備或委由本機構代購,並按代購市價收取費用。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08:30至17:00(中午12:00~13:00午休)
☆國定例假日:不上班


個案病況危急或於非服務時間內,有醫療需要時,請送本院急診診療。

聯絡方式

📩醫院轉介📩:由出院準備小組或病房護理師於出院三天前聯絡本所,並開立居家護理轉介單。

☎自行聯絡
☎:可於服務時間來電詢問

地 址:新北市238樹林區文化街9號

電    話:(02)26834567分機2905  公務電話:0963-162-802